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4月28日,我院邀请阜康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医疗保障局、残联、妇联共8个单位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王云凌副检察长通报了阜康检察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分别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工作计划四个方面作了介绍,刘海龙主任宣读了《关于健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双向衔接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然后详尽阐述了司法救助概念原则、受理条件、程序方式等内容。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妇联何桂荣主席结合自身驻村走访入户所见所闻,对贫困弱势群体如何实现长期关怀和跟踪提出宝贵意见,民政局从救助政策实际运行方面给出专业解答,教育局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之间的区别作了释明,司法局提出要增加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救助,其他单位纷纷表示如遇到相关线索会及时移送。
王云凌副检察长对各单位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各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大救助”格局,最大程度为困难群众谋福利。
今后,我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落实落地,探索多元救助方式,为促进阜康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