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公正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任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阙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于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7日